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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成人教育学生田恩浩等16人转入我校的公示

作者:朱怡佳来源:继续教育学院时间:2022-01-13点击量:3053设置
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5〕4号)和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转学工作有关要求,我校受理了浙江工业大学学生田恩浩等16人的转学申请。

经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,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议,拟同意田恩浩等16名学生的转学(转入)申请。现将转入学生情况公示如下:

公示期为2022年1月13日至1月19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0571-88809263。
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2022年1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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